吉林省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及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遴选公告
吉林省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学校所需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及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组织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以优质服务和合理报价参与响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及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遴选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三个独立标段,实行“不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各标段独立遴选、独立评审、独立签约,每个标段仅遴选1家中标单位。
一标段: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标段:设计单位遴选
三标段: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遴选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一标段: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委托范围内的招标代理工作。
2.二标段:按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功能需求及现行设计规范,完成校内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
3.三标段:按现行工程计价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测算及相关咨询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服务期限及节点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报价要求
1.各标段均以折扣系数形式报价,折扣系数范围为0.10-1.00(保留两位小数),且不得低于合理成本价。
2.报价依据:
一标段: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基准价,按折扣系数报价。
二标段: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基准价,按折扣系数报价。
三标段:参照《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吉建协〔2022〕12号)或现行有效相关收费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基准价,按折扣系数报价。
3.最终服务费用 = 基准费用 × 投标折扣系数,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业务量结算。
五、资质及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具有3年及以上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4.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二)二标段设计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管理经验。
4.近3年具有类似学校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5.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证明材料。
(三)三标段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经验。
3.近3年具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类似业绩。
4.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证明材料。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能力。
3.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须承诺严格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按时保质完成服务,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项目涉密信息。
7.响应文件资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采购人采购合作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学校任何采购项目。
8.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编制文件、差旅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无论遴选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报名时需提供报名单位信息
1.单位名称、投标项目、投标单位邮箱。
八、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份数: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文件编制:A4纸打印、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单位全称、“正本 / 副本”字样及编制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正本、副本均加盖骑缝章。
3.文件密封:所有文件需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单位全称”等信息。
4.文件组成(按以下顺序排列)
(1)封面
(2)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安排
(6)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7)其他内容
九、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4 月 2日至2026年 4月 7 日登记报名信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咨询报名,本采购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校方所有。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彬 0431-85376660
十、响应文件递交及遴选安排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2.递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6565号吉林省实验中学逸夫综合楼五楼(509、510)会议室
3.遴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指定平台公示。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吉林省实验中学网址
(http://116.198.220.139:8001/news_n.aspx?id=20)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彬
联系电话:0431-85376660
咨询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林省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遴选流程及相关要求,调整内容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